就业工作
洞头先锋女子民兵连招聘

 

洞头先锋女子民兵连是全国国防后备力量基层建设的一面旗帜。不爱红装爱武装,一腔热血献国防,自1960年建连以来,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国防动员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涌现出汪月霞、陈玉兰等一批先进模范人物。在今年建党百年华诞之际,洞头先锋女子民兵连党支部还荣获了“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为全面打造新时代民兵基层建设“重要窗口”,夯实海霞女民兵队伍力量,需要编入一批有责任、敢担当的有志女青年。

一、招岗位的名称、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序号

岗位

招聘人数

性别

学历

户籍

专业

其他要求

1

工作人员

10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有相关特长或满足优先条件的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不限

不限(哲学类、法学类、公安学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类、计算机类、公安技术类、基础医学类、中医学类、工商管理类、旅游管理类、音乐与舞蹈学类等相关专业优先。)

1.政治思想好,事业心、责任感强,本人及家庭政清白;

2.除身高160cm及以上、BMI身体质量指数17.5-20之间(计算公式为BMI=体重<kg>/身高<m>2)、矫正视力(戴隐形眼镜)4.8及以上

3.优先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①退役女兵;②军烈属或女子民兵连老民兵子女。

备注: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二、招岗位性质

岗位性质为海霞学院临聘人员,录用后编组至洞头先锋女子民兵连。

三、工作待遇

1.工资:年均收入100000元(含五险一金);

2.服装:单位配发;

3.工作年限视同部队服役年限及基层工作经历。

四、优惠政策

1.就业发展方面。①洞头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士兵时,工作满两年(含)以上的在岗人员可参照报考;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的需求,每年推荐符合条件的在岗人员就职;在洞头区国有企业有空余编制指标时,定向招录在岗人员。

2.福利优待方面。①创业就业补贴。2021年以后在岗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在洞头辖区内自主创业就业的,参照洞头区退役军人创业就业补贴政策享受优惠;②子女优先入学。在岗人员子女可享受入读洞头区内普惠性幼儿园和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先安排的待遇;③绿色就医通道。在岗人员在洞头区人民医院就医可享受优先就诊待遇,父母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费体检。

3.技能培训方面。在岗期间参加的专业技能提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相关培训经费予以报销。

五、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11月3日-11月16日

2.报名方式:①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海霞村海霞营地报名。②网络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以“压缩包”的方式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箱地址:1538784315@qq.com

咨询电话:15724238505(618505)、15005872186(650186)、15088570233(622233)。

3.报名要求:①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海霞学院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退役女兵提供)、毕业证、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②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即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方式及内容

采用面试、体能测试的方式。

(一)面试。以面谈为主,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总分100分,合格为60分。

(二)体能测试。测试科目为仰卧起坐、30×2蛇形跑。总分100分,合格为60分。

根据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50%的比例进行评定,从高到低取前10名确定为参加体检、政审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标准按女兵体检标准执行;

2.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察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若在体检、考察中发现不宜聘用或自愿放弃的,将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办理相应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人员第一年工资的70%发放第二个月开始缴纳五险

2.试用期满后被录用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用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