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设计与数字艺术学院留鑫浩等同学的退学公示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规定,留鑫浩等同学因个人原因提出退学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拟对留鑫浩等同学作退学处理,并予以公示。退学名单如下表所示:

退学名单

学号

姓名

班级

2210102439

木合塔尔·艾力

眼视光2304

2312083216

留鑫浩

视康2302

2512083240

茹菲娜·阿力甫

视康2502

2310306118

陈丽娟

广告2301

2310304339

吾英格·苏依力特

动漫2403

2410104218

应依洁

工业设计2402

2210105104

傅慧君

艺术2201

2312083221

余心怡

视康2302

2410304328

金帮刻

动漫2403

2210102511

黄雄彪

眼视光2205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9日至12月1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设计与数字艺术学院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7-85515719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设计与数字艺术学院

                                 2025年12月9日